【政策解读】 | 补贴太多数不清,这个县的生育政策引爆全国,全集在此!
发布时间:2023-09-03 09:42:37人气:800
据“常山发布”微信公众号消息,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近日印发《常山县优化生育政策的若干措施(试行)》。其中,初婚补贴政策方面,提倡适龄婚育,对于在该县双方均为初次结婚登记且女方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的夫妇(至少一方为常山户籍的),给予1000元的奖励。申报期限为结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。此外,在常山县内医疗机构生育的二孩、三孩且子女落户的家庭每年分别给予5000元、10000元育儿补贴,直至子女满3周岁止。在县内托育服务机构入托的一孩、二孩、三孩家庭,按孩次每年分别发放500元、1000元、2000元的托育补贴。依法实施人类辅助生殖生育成功的家庭给予补助自费部分的50%,补助每户每次最高限额为3万元。在县内医疗机构生育的二孩、三孩且子女落户我县的家庭每年分别给予5000元、10000元育儿补贴,直至子女满3周岁止。在县内托育服务机构入托的一孩、二孩、三孩家庭,按孩次每年分别发放500元、1000元、2000元的托育补贴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生育三孩女性,可享受每年一次妇科免费体检。三孩家庭子女可免费享受当地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。第三孩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,可不受学区限制,按家长意愿在县内选择入园、入学。对就读托育服务专业取得大专以上学历,并在常山县从事托育工作满三年的常山户籍对象(包括外地户口迁入常山的对象),学费报销50%。提倡适龄婚育,对于在我县双方均为初次结婚登记且女方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的夫妇(至少一方为常山户籍的),给予1000元的奖励。对于生育二孩、三孩的家庭,父母及其未满16周岁的子女,可以免费乘坐县域范围内的城市、城乡公交。对于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,父母及其未满16周岁的子女,可以免费游览县内国有景区。按政策生育的第三孩,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助,直至孩子满18周岁。在女性劳动者产假期间,给予用人单位50%的社会保险补贴, 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或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。①对经卫健部门新增备案的普惠性托育机构,按照三级、二级、一级标准分别给予5万元、10万元、15万元的建设补助(同址更名备案的不再重复补助)。②对经教育部门审核、卫健部门登记的普惠性幼儿园托育部,及已经卫健部门备案的普惠性托育机构,按照新增托位给予每个托位800元的建设补助,每个机构(托育部)最高不超过10万元(同址更名登记的不再重复补助)。对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,按照三级、二级、一级标准每月分别给予每个机构实际入托托位每月200元、300元、500元的运营补助,每个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。(1)对经验收符合省级标准的“医、防、护”三位一体儿童健康管理中心,给予2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;对经验收符合市级标准的“医、防、护”三位一体儿童健康管理中心,给予1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。(2)对按标准建设并规范运营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,给予每年2万元的运营补助。新建四星级及以上母婴室的,一次性给予10000元建设补助。对于生育三孩的家庭,现城区人均居住面积小于30平方米的,在常山县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,一次性发放房票20万元;满足以上条件且已申领农民“集聚券”的家庭,发放房票再增加10万元。房票用于抵扣购房款,不得转让。对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三孩家庭,在公租房户型选择和公租房租赁补贴上予以适当照顾。选择实物配租的且属于一档家庭的租金予以减免。对二孩、三孩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,实际租房提取限额可上浮50%。对二孩、三孩家庭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,贷款额度可按家庭或单方当期最高贷款额上浮20%、3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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